清平镇朝令夕改:荒漠30年治理成良田 如今一朝被收回

2019-09-05 16:34

 近期,聊城媒体刊发《1.4万亩集体土地被唤醒》,报道了清平镇如何回收1.4万土地,盘活集体资产的事情,却招来众多林地承包户一致反对,农民大呼媒体颠倒黑白,称镇里当时是强行收回,并提供了部分占据土地的视频和照片证据。

视频显示,有施工人员开拖拉机将林户的麦田翻耕,全然不顾地里的麦苗;有人员带队强行用收割机割了林户未完全成熟的麦子,也有人员在林户地里强行栽树、种玉米。林地承包户在旁竭力阻拦,这些行为却被清平镇政府宣传是盘活闲置土地,为何官方和民间有截然不同的说法,这背后的真相是什么?

林地承包合同到期  林户认为续期不合理

据记者了解,早在1983年高唐县清平镇为彻底改造治理八千余亩沙荒地,将沙漠化土地以30亩为一方鼓励林户承包并签订合同。林户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有两百多家林户们承包了几十亩林地,第二年,中科院院长来我们村视察,把这个承包命名为“3331127”工程,就是每户30亩地,承包期30年,提供3间房,打一眼机井,实行“1-2-7”分成。”

如今,经过30年的辛勤劳作,荒漠治理已基本成功,基地都变成了可以套种农作物的好地,林户的承包合同也陆续到期,按照在2008年发布的中央十号文件精神,林地承包期为30~70年。承包期届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续约承包。

多位林地承包户向记者反映,他们合同到期后镇政府一直未有明确说法直到今年2月份,镇政府领导在未与林户进行任何商议的情况下,与各村委会负责人,带着一群人强行让林户签署违规合同,可是令林户愤怒的是续约合同不仅大幅提高了承包费用,而且把承包期规定为7年,远低于中央规定的30年!

不仅如此,村委负责人还通知各林业户,如不签合同不交承包费就将林地收回,强行分地。

即便面临地被强收的风险,很多林户仍旧拒签合同,林户解释说新的合同内容指的是推翻之前的承包条款,变成承包期7年,占地无补偿,甚至连林户住的宅基地都要取缔,林业户很多是当年外地来支援荒漠化治理的,没有宅基地他们连家都没有了!

林户协商反被欺 麦苗一朝被强收

林户代表王光强主动告诉记者,自己曾与同村的林户们委托律师事务所与清平镇政府副镇长等领导进行协商。但是在协调和行政诉讼期间,清平镇政府及村委会人员带领人员到每家每户要求签署违规合同,收取合同承包费。遇到拒绝签合同者,或将未成熟小麦强收(目前已没收近30亩),或强行栽树并套种玉米大豆等(近40亩),更有甚者直接押进派出所。

同时镇政府及村委会人员不让林户管理小麦青苗及穿播夏种,甚至没收农具。

清平镇镇政府的做法让林户们已经无法正常生产生活,有些老人们看到白白浪费的土地和青苗大呼浪费。“这都是费力功夫整理出来的地,种了苗就被他们给铲了,真是作孽啊,这都是粮食啊!”73岁的老人惋惜的叹道。

土地关乎林户 基层工作须依法依规

粮食,是历代国家治国安邦的根本。土地,是粮食生产的重要前提与保障。涉及到农地操作的政策应该都是慎之又慎,正所谓“上面一根针,下面千条线”,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复杂多变, 这就更得要求基层的干部更要知法懂法,重法依法,贯彻响应中央号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广大党员干部要明确基层群众工作的深刻意义,真心实意服务群众,贴近民心,听民声,以实际行动深刻解读为民服务的宗旨,一心一意干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不仅如此,党员干部还要用好的工作方法疏通与群众见的误会,要亲身走到群众中去,聆听群众的诉求,全心全心为人民服务,服好务,服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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